唐律据证定罪考什么?别被“拷讯程序”迷惑!B选项“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才是真考点
你以为“据证定罪”就是严格按程序取证?错!命题人用A选项的拷讯程序伪装,考的是B选项“证据确凿即可定罪”的核心原则。
题目
唐代诉讼制度不断完善,并具有承前启后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唐律据证定罪的原则?
A. 唐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犹未能决,事须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讯,违者杖六十”
B. 《断狱律》说:“若赃状露验,理不可疑,虽不成引,即据状断之”
C. 唐律规定,对应议、请、减和老幼残疾之人“不合拷讯”
D. 《断狱律》说:“(断狱)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唐代司法制度中的据证定罪原则,需准确区分各选项对应的法律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据证定罪看B项,‘赃状露验即断之’;A、C绕‘拷讯’,D是‘引用格式’非证据。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陷阱:用‘审察辞理’‘反复参验’等看似严谨的词语,伪装成‘重视证据’,实为拷讯的前置程序,属于‘证据获取’范畴。
C陷阱:利用‘不合拷讯’制造‘特殊保护即重视证据’的错觉,实为拷讯的例外规定,与‘定罪’无直接关系。
D陷阱:用‘具引律令格式’伪装成‘依法定罪’,实为判决形式要求,非证据运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