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6商经知不定项

女职工“三期”保护陷阱:经期禁止高处作业VS孕期哺乳期夜班限制,哪个才是《劳动法》硬性规定?

你以为怀孕和哺乳期都绝对禁止夜班?命题人正等着你把“不得安排”的绝对禁止和“可以协商”的相对限制搞混。

题目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关于女工权益,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应定期安排王某进行健康检查
B. 公司不能安排王某在经期从事高处作业
C. 若王某怀孕6个月以上,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D. 若王某在哺乳婴儿期间,公司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劳动法中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则,需准确区分不同情形下的保护条件与适用范围。

秒解口诀

口诀:经期禁忌看附录(明确列举高处、低温、冷水),孕期夜班记“七上”(七个月以上一般不得),哺乳夜班限“周岁”(未满一周岁婴儿不得安排)。

本题B项严丝合缝,其他三项皆有条件缺失或表述绝对化错误。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分层:A项“定期健康检查”针对的是职业危害作业的女职工,王某从事后勤工作,不必然触发此义务,属于扩大适用范围。

C项“怀孕6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夜班”,偷换了《劳动法》第61条“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的关键期限(七个月以上),并模糊了“一般不得”的协商空间。

D项“哺乳婴儿期间…不得安排夜班”,省略了《劳动法》第63条“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核心时间限定,制造了保护范围过宽的假象。

只有B项严格对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中“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第3项“高处作业”,表述精准无误。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