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 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 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商经知不定项表面在考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本质是在用“程序顺序”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无固定期限要满年,主动辞职无补偿;不能胜任经培训,提前三十书面退。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重磅结论,诱使考生忽略其适用前提(用工满一年)。
B项陷阱是故意混淆“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规定——双方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应从用工之日(2012年2月1日)起算,而非3月1日。
C项陷阱是利用“解除劳动关系”制造经济补偿金的假象,但王某是“因无法胜任而提出离职”,属于劳动者主动辞职,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