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丧失后还能用身份证?《国籍法》第9条自动丧失与《出境入境管理法》救济路径的致命冲突
你以为李智还是中国人?错!自动丧失国籍后,他的身份在行政法上已变为外国人,这才是所有选项的底层逻辑起点。
题目
定居德国的中国人李智因与德国人珍妮结婚而取得德国国籍,但其未向中国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其身份证与户籍。根据我国《国籍法》和《出境入境管理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如果李智在我国涉及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认定其国籍国为中国
B. 如果李智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其不得出境
C. 如果李智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而被我国公安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D. 李智因严重违法被公安部驱逐出境,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定居外国并取得外国国籍的李智的国籍身份,以及其作为外国人在我国的行政救济权利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定居外国获外籍,国籍法上自动失。
身份已变外国人,后续分析全重置。
行政措施可复议,限制出境不适用,驱逐决定复议终,国籍认定依外籍。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法律事实与行政手续。
命题人用'未申请注销身份证与户籍'制造李智仍具中国公民身份的假象,诱使考生忽略'自动丧失'的法定效果。
B项陷阱是偷换《出境入境管理法》第28条的适用主体。
该条限制出境的对象是'中国公民',而李智已非中国公民。
D项陷阱是混淆救济途径。
驱逐出境决定本身可诉,但《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1条明确,被驱逐出境者对驱逐决定不服,应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可再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