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类推原则“举重明轻”与“举轻明重”的立法技术本质,90%考生误读为刑罚轻重问题
你以为考的是“处罚轻重”,命题人实际考的是“立法技术”——这才是唐代类推原则最核心的考点陷阱。
题目
《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 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 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理论单选表面在考唐代类推原则,本质是在用“条件认定”做判断轴,再用“绝对化表述”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唐代类推有条件,无正条时才启用;重轻指行为情节,非指刑罚重或轻;核心体现立法术,技术发达是正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分层:A项陷阱在于“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这与《唐律》原文“断罪而无正条”的前提直接矛盾,考查对适用条件的精确记忆。
B项和C项是孪生陷阱,故意使用“处罚应重于/轻于同类案件”这种极具迷惑性的表述,诱使考生将“举重明轻、举轻明重”的推理逻辑偷换为刑罚裁量规则。
D项作为正确答案,表述平实但直指本质,即该原则体现了通过既定条文推导未知情形的法律技术,这正是唐代立法技术发达的体现。
错误选项都在具体操作层面设套,正确答案却跳到了立法价值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