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4刑法不定项

爆炸抢劫致2死4伤,为何不是故意杀人罪而是想象竞合?90%考生栽在这三个字上

你以为‘附近没有行人’就不构成爆炸罪?这正是命题人用生活常识偷换法律概念的经典陷阱

题目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年4月6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 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6月8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 同年6月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2人死亡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运钞车中的230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罪
B. 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
C. 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
D. 对事实三应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不定项表面在考抢劫罪加重情形,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爆炸在公共场所即构成爆炸罪,无论当时是否有人;爆炸作为抢劫手段时,两罪想象竞合;抢劫中爆炸致伤亡,直接适用‘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加重处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置了双重陷阱:第一层,用‘行为只有一个’这个正确前提诱导考生;第二层,用‘属于想象竞合’这个错误结论收网。

实际上,爆炸罪与抢劫罪(手段行为)之间才是想象竞合关系,而爆炸致人死亡是爆炸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不是独立的故意杀人罪。

A项陷阱在于‘附近没有行人’这个干扰条件,让考生误以为不危害公共安全;C项陷阱在于‘亦可成为’的表述,考生可能认为爆炸不能作为抢劫手段;D项陷阱在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是否适用于以爆炸为手段的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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