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辨认只能两具?民警离场能否继续?侦查辨认程序三大致命细节全拆解
你以为辨认对象越多越好?错!尸体辨认恰恰只能两具;你以为民警离场人数不足就无效?错!关键看是否达到法定最低混杂人数。
题目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
B. 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 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 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聚焦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中的辨认规则,需结合混杂原则、个别原则及保密要求逐一分析选项。
秒解口诀
尸体辨认就两具,活人辨认七人足;总数要算嫌疑人在内,民警离开不决定对错;辨认保密可要求,个别主持两人够。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考生可能认为辨认对象应多样化,但《公安规定》第261条特别规定‘辨认尸体时,只将尸体与另一尸体或者尸体照片进行辨认’,这里‘只’字恰恰是法条原文要求,正确。
C项陷阱是‘4名民警离开’这个情节极具迷惑性,让考生注意力被‘民警因公离开’这个看似程序瑕疵的情节吸引,从而忽略去数清最终‘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的总人数(6人)是否达到法定最低7人标准。
B项‘9名具有类似特征’符合混杂要求,D项‘不暴露身份’符合《公安规定》第262条关于辨认过程保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