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 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 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 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公司不服社保局工伤认定提起的行政诉讼,考查第三人资格、证据种类、证据审查及判决撤销的适用情形。
秒解口诀
口诀:利害关系定第三人,证据本质不看载体;原件审查属真实性,实体违法必撤销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项陷阱在于用‘均系’这个绝对化表述捆绑三类证据。
命题人故意将证人孙某的书面证言混在书证中,考验考生能否识别‘书面形式≠书证’。
C项陷阱更隐蔽:考生容易把‘原件审查’等同于‘合法性审查’,但《行政证据规定》第56条明确将‘是否为原件’列为真实性审查范畴。
D项陷阱则设置在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上,需要考生穿透到‘醉酒不属于工伤’的实体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