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回避题三大致命坑:发回重审后的审判委员会回避、忠实读者要不要回避、二审法官何时自行回避
你以为忠实读者要回避?错!命题人用这个常识陷阱淘汰了80%的考生,回避制度的核心是利害关系,不是个人偏好。
题目
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 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 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当回避
D. 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当自行回避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诉多选表面在考回避的适用,本质是在用“程序顺序”做判断轴,再用“漏掉前提”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回避三看:一看身份是否法定利害关系(血缘、利益、职务),二看程序阶段(发回重审激活审委会回避),三看同一性(原二审法官审新上诉不回避)。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C项陷阱在于用'忠实读者'这个看似合理的身份包装,诱导考生扩大解释'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兜底条款。
D项陷阱更隐蔽:二审发回重审后,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丁确实可能再次审理上诉,但刑诉法第29条只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必须回避,而发回重审后再次上诉属于新的审判程序,丁无需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