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不应当判处死刑。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 如认为必要,可以对乙依法改判
C. 只能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 只能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中两名被告人均被判死刑立即执行时,最高法院复核发现部分被告人量刑不当的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共同犯罪判死刑,复核发现量刑偏;事实无误仅一人,最高法可单独改。
(核心:事实正确前提下,部分量刑错误可改判,不必全案发回)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乙改判为死缓”是确定的,但“裁定核准甲死刑”也是确定的,这剥夺了最高法院“改判”的裁量权(题干只说不应判死刑立即执行,未限定必须改死缓)。
C项陷阱最隐蔽,用“只能…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制造“全案绑定处理”的假象,诱使考生忽略“必要”时的改判可能。
D项陷阱在于“只能裁定核准甲死刑”看似正确,但“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排除了直接改判的选项,与B项形成非此即彼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