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4刑法单选

刑法解释方法四大陷阱:买卖≠购买+出售?骨灰=尸体?同类解释规则才是正解

你以为的体系解释是整体理解,但命题人考的是具体分则条文对“买卖”一词的特别规定。

题目

关于刑法用语的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按照体系解释,刑法分则中的“买卖”一词,均指购买并卖出;单纯的购买或者出售,不属于“买卖”
B. 按照同类解释规则,对于刑法分则条文在列举具体要素后使用的“等”、“其他”用语,应按照所列举的内容、性质进行同类解释
C. 将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属于当然解释
D. 将盗窃骨灰的行为认定为盗窃“尸体”,属于扩大解释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单选表面在考刑法解释方法,本质是在用“概念混淆”做判断轴,再用“绝对化表述”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紧扣“同类解释规则”定义:对“等”“其他”的解释,必须与列举项“同类”(性质相同、手段相当、危害相似),B项表述与此完全一致,直接锁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用“均指”这个绝对化表述,将体系解释僵化理解为词语的固定含义,而忽略了刑法为保护特定法益(如枪支管理秩序)对“买卖”作出的扩大解释。

C项将“在网络上散布捏造事实”解释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这属于平义解释或当然解释中的“举轻以明重”,但命题人故意将其表述为“当然解释”,考验考生对当然解释(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严格适用条件的把握。

D项将“骨灰”解释为“尸体”属于类推解释而非扩大解释,因为骨灰与尸体在物理属性、社会观念上已无同类可能性,超出了“尸体”可能的语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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