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国有工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乙公司原有的仓库用地上开发商品房。双方约定,共同成立“玫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玫园公司”)。甲公司投入开发资金,乙公司负责将该土地上原有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然后将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玫园公司。 玫园公司与丙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由其派遣王某到玫园公司担任保洁员。不久,甲、乙产生纠纷,经营停顿。玫园公司以签订派遣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王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遂以此为由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A. 甲公司
B. 乙企业
C. 丙公司
D. 玫园公司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的认定,需明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法律角色差异。
秒解口诀
劳务派遣案件,直接锁定《劳动合同法》第58条:派遣单位就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只是实际使用方,两者法定分离。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的三个错误选项都是干扰用工关系判断的:A项甲公司是玫园公司股东,B项乙企业是另一股东,D项玫园公司是实际用工单位,这三个选项都利用了“谁实际管理、谁发工资、谁提供劳动场所”的表象来迷惑考生。
但《劳动合同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这是穿透所有表象的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