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公司从事出口加工,有职工500人。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订单锐减陷入困境,拟裁减职工25人。公司决定公布后,职工提出异议。下列哪些说法缺乏法律依据?
A. 职工甲:公司裁减决定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无效
B. 职工乙:公司没有进入破产程序,不能裁员
C. 职工丙:我一家4口,有70岁老母10岁女儿,全家就我有工作,公司不能裁减我
D. 职工丁:我在公司销售部门曾连续3年评为优秀,对公司贡献大,公司不能裁减我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程序及优先留用人员范围展开,需判断职工主张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秒解口诀
经济性裁员三要素:实体条件符合41条、程序只需听意见不需批准、禁止裁员仅限六类人(病孕老职灾)。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程序偷换成‘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实体决定权。
B选项设置虚假前提:将经济性裁员与破产程序强行捆绑,而实际上《劳动合同法》第41条明确列举了四种裁员情形,破产重整只是其中之一。
D选项利用‘贡献大’的道德判断干扰法律判断:法律只规定了‘优先留用’的客观标准(较长合同期限、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等),‘贡献大’是主观评价,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