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
B. 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
C. 裁定诉讼中止
D. 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再审程序中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缺席时的法院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再审程序看本质:审的是原判决,不是新起诉;原告不到庭,照常判胜负。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了三个递进陷阱:A项'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诱使考生混淆再审程序与一审程序;B项'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利用'再审申请'这一关键词误导,但本案再审由吴某申请,万某不到庭不影响;C项'裁定诉讼中止'——制造'当事人不到庭应中止'的假象,但《民事诉讼法》无此规定。
D项'缺席判决'看似违反直觉,却是再审程序的正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