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证明力≠绝对优势:看破民诉证明规则中“公证”与“证明责任”两大陷阱
你以为公证就无敌?错!A项混淆了证明力大小与证据类型比较,D项把“行为责任”的转移当成了“结果责任”的移转。
题目
下列关于证明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 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都不需要当事人证明
C. 在法国居住的雷诺委托赵律师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其授权委托书需要经法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我国驻法国使领馆认证后,方发生效力
D. 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的后果,会随着诉讼的进行,在当事人之间来回移转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民事诉讼证明中的证据分类、免证事实、涉外授权手续及证明责任分配等关键规则展开考查。
秒解口诀
口诀:公证优势仅对“其他书证”,证明责任“结果”不转移;涉外授权“公证+认证”是铁律,绝对表述(如“都”)必可疑。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偷换比较对象。
命题人将《民诉解释》第114条“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中的‘其他书证’,替换为‘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公证证据本身也可能是传来或间接证据,不同类型证据间无法简单比较‘证明力大小’。
” B项陷阱:绝对化表述。
“经验法则可验证的事实”并非全部免证,只有“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才可能免证(《民诉解释》第93条),且允许反驳。
D项陷阱:混淆概念。
将“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在当事人间的转移,等同于“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真伪不明时的不利后果)的移转。
后者是预先分配、固定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