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 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 租赁合同无效
C. 自己无支付能力
D. 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通过刘某诉曹某支付租金的案例,考查反诉与反驳的核心区别——被告主张是否构成独立的诉讼请求。
秒解口诀
口诀:看主张能否单独起诉——能独立成诉才是反诉,仅是否认或抗辩就是反驳。
本案中“合同无效”能独立起诉,“时效抗辩”不能。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了三个递进陷阱:A项“诉讼时效”伪装成“权利障碍”型抗辩,实则只是消灭时效抗辩;C项“无支付能力”是事实陈述而非法律主张;D项“已支付租金”是否认债权存在的事实反驳。
唯独B项“合同无效”是独立的确认之诉(《民法典》第157条),能产生返还财产等反向债权,完全符合反诉“独立诉权、抵销本诉”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