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4民法单选

已过时效的3万元承诺,为何构成对部分债务的重新确认?看透时效利益放弃的关键构成要件

考生最易混淆的是:将乙公司‘可偿还3万元’的表述误读为普通要约,却忽略了这实质是对原债务部分的自愿承认。

题目

甲公司向乙公司催讨一笔已过诉讼时效期限的10万元货款。乙公司书面答复称:“该笔债务已过时效期限,本公司本无义务偿还,但鉴于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可偿还3万元。”甲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10万元。乙公司接到应诉通知后书面回函甲公司称:“既然你公司起诉,则不再偿还任何货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意味着乙公司需偿还甲公司3万元
B.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构成要约
C. 乙公司的书面回函对甲公司有效
D. 乙公司的书面答复表明其丧失了10万元的时效利益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法单选表面在考时效利益放弃,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时序错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只要作出‘同意履行’的具体意思表示(不论部分或全部),即对该部分债务丧失时效抗辩权,且不可单方撤回。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B选项陷阱在于将‘可偿还3万元’包装成‘要约’,引诱考生用合同订立思维解题,但此处核心是《诉讼时效规定》第22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C选项陷阱是利用‘回函’制造时间先后顺序的假象,让考生误以为后行为可否定前行为。

D选项陷阱是故意扩大‘书面答复’的效力范围,将部分承认夸大为对全部10万元债务的时效利益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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