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总纲里的特区条款,90%考生记混了“全国性法律实施”与“特首任命”的细节
你以为特区制度只考《基本法》,其实《宪法》总纲里那句“按具体情况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才是所有特权的源头
题目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关于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全国性法律一般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B. 该规定写在宪法的总纲部分
C. 特区的特首经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
D. 香港特区的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关键规则展开,涉及全国性法律适用、宪法条款位置、特首产生程序及立法会主席产生方式等核心内容。
秒解口诀
记牢三句话:宪法31条在总纲,全国性法律“一般”不实施,特首任命在中央、立法会主席互选生。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埋了“一般”二字陷阱,诱导考生误判为“绝对不实施”;B选项考验考生是否记得《宪法》第31条位于总纲第三章第一节;C选项用“选举或协商”模糊处理两种产生方式,考验是否掌握《基本法》第45条;D选项看似超纲,实则测试对香港政治体制完整性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