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邀请见证人到场
B. 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 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 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诉讼文书被拒收时如何合法完成送达操作。
秒解口诀
口诀:未成年,拒签收,通用留置可适用(A、D),但形式要件可变通(C可替B)——B项的“书面注明签名”非必选。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精准设置在B选项。
B项“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是对《刑诉法》第105条成年人留置送达形式的完整复述,极具迷惑性。
但针对未成年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65条等特别规定强调,送达时其法定代理人拒绝签收的,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但并未要求必须制作“注明事由日期并签名”的书面凭证(B项内容),而是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C项)来替代或补充。
A、D项本身正确,但搭配上错误的B项,就构成了一个“部分正确整体错误”的组合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