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罪只看“假”不看“毒”?地沟油案证明不了毒害成分就无罪?伪劣商品罪7大认知陷阱
你以为销售假药罪的核心是药品质量?错!行政批准才是命门;你以为地沟油案必须证明具体毒害成分?错!危险推定才是考点。
题目
关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未经批准进口一批药品销售给医院。虽该药品质量合格,甲的行为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B. 甲大量使用禁用农药种植大豆。甲的行为属于“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C. 甲将纯净水掺入到工业酒精中,冒充白酒销售。甲的行为不属于“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成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 甲利用“地沟油”大量生产“食用油”后销售。因不能查明“地沟油”的具体毒害成分,对甲的行为不能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论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假药罪与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具体认定,需结合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内容及司法解释分析。
秒解口诀
假药看批文不看质量,地沟油直接推定有毒;掺毒必须毒入食品,而非食品入毒。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C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掺入”的对象:命题人将“在食品中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偷换成“在有毒物质中掺入其他物质”。
工业酒精本身就不是食品,用它冒充白酒,属于“用有毒物质生产食品”,而非“在食品中掺入有毒物质”。
D选项陷阱在于混淆证明责任:用“不能查明具体毒害成分”制造证据障碍,诱导考生认为“有毒有害”需要具体化学成分证明,而司法解释已将“地沟油”直接定性,无需具体鉴定。
B选项看似绝对化(“大量使用禁用农药”),但恰恰符合“在种植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被拟制为“掺入”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