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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处罚规则深度拆解:为什么教唆过失犯罪不适用《刑法》第29条?

考生往往误以为“犯罪”二字包含一切犯罪类型,却忽略了教唆犯的成立必须以被教唆人实施故意犯罪为前提。

题目

《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本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无论是被教唆人接受教唆实施了犯罪,还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都能适用该款前段的规定
B. 该款规定意味着教唆犯也可能是从犯
C. 唆使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因而属于间接正犯的情形时,也应适用该款后段的规定
D. 该款中的“犯罪”并无限定,既包括一般犯罪,也包括特殊身份的犯罪,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对《刑法》第29条第1款关于教唆犯处罚规则的理解。

秒解口诀

口诀:教唆只对故意犯,过失教唆不成立;不满十八需从重,哪怕最终定间接。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这一情形,考生可能误以为这不属于“教唆他人犯罪”,实则该情形完全符合前段“教唆他人犯罪”的描述,处罚时仍需按各自作用区分主从。

B项陷阱是让考生误以为“教唆犯一定是主犯”,但法条明确“按照作用处罚”,作用小的教唆犯当然可以是从犯。

C项陷阱最隐蔽,用“间接正犯”这一概念诱导考生认为“不适用教唆犯规定”,但命题人正是要考查“行为形式是教唆且对象不满18周岁”这一客观要件就触发从重处罚。

D项是正确选项,其陷阱在于“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这一表述,教唆犯的成立必须以被教唆人实施故意犯罪为前提,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不成立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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