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乙的孙子丙因涉嫌抢劫被刑拘。乙托甲设法使丙脱罪,并承诺事成后付其10万元。甲与公安局副局长丁早年认识,但多年未见面。甲托丁对丙作无罪处理,丁不同意,甲便以揭发隐私要挟,丁被迫按甲的要求处理案件。后甲收到乙10万元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对于“关系密切”应根据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实质进行解释,不能仅从形式上限定为亲朋好友
B. 根据A选项的观点,“关系密切”包括具有制约关系的情形,甲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 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甲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
D. 甲的行为同时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从一重罪论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非司法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后教唆司法人员徇私枉法的罪数认定问题。
秒解口诀
口诀:有“胁迫”,看共犯;无胁迫,看影响。
本案甲“要挟”丁,直接构成徇私枉法罪共犯(教唆),与收钱构成的受贿罪并罚。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选项设置了双重陷阱:第一,诱导考生认为甲“托丁”的行为属于利用影响力,从而认为其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第二,进一步诱导考生认为甲教唆丁徇私枉法,两罪构成牵连或想象竞合,应从一重处。
但核心陷阱在于,甲“以揭发隐私要挟”的行为,使其对丁的司法行为产生了直接的胁迫力,甲此时已不再是利用影响力,而是直接参与了枉法行为,应与丁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共同犯罪(具体是教唆犯)。
因此,甲的行为是徇私枉法罪(教唆犯)与受贿罪(收受乙的10万元)的并罚问题,而非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竞合。
A、B选项关于“关系密切”的解释本身是正确的,但它们是命题人设置的“正确信息干扰项”,用来分散考生对核心行为定性(威胁)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