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3刑法单选

刑法解释方法三大陷阱:学理解释转司法解释就不是类推解释了?错!

考生最容易掉进“司法解释天然合法”的思维定式,却忘了解释方法的性质不因解释主体而改变。

题目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
B. 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
C. 《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
D. 《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刑法解释的性质与方法展开,需判断各选项中解释结论的正确性。

秒解口诀

口诀:解释方法看本质,类推禁止不变质;无论谁来做解释,超出文义就不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解释结论的性质”与“解释主体的权威性”混为一谈。

无论学理解释还是司法解释,只要解释方法超出了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将不同性质的行为作相同处理,就是类推解释,不会因为被司法解释采纳就变成扩大解释。

B项陷阱是精确度测试:“大型拖拉机”在某些功能上类似汽车,但刑法第116条“汽车”有特定规范含义,将其解释进去已超出可能文义,至少是扩大解释,若完全无视其本质差异则属类推。

C项陷阱是反向确认:看似说“变造可解释为伪造”,但加了严格限定条件(“在其他一些条文中”“一种表现形式”),这恰恰是允许的扩大解释,考生易因“伪造变造通常并列”的刻板印象而误判。

D项陷阱是逻辑倒置:利用当然解释的“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原理制造合理假象,但忽略了第356条是特别规定,其适用条件本身就不包含年龄限制,与累犯规定不存在当然推导关系。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