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断定玉坠为不值钱的仿制品具有一定根据,对“数额较大”没有认识,缺乏盗窃犯罪故意,不构成盗窃罪
B. 甲将所盗玉坠卖给丙,具有可罚性,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C. 不应追究甲盗窃玉坠的刑事责任,但应追究甲诈骗丙的刑事责任
D. 甲诈骗丙的诈骗数额为5万元,其中3万元既遂,2万元未遂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结合2010年刑法规定,考察盗窃罪中数额认识错误的犯罪故意认定,以及诈骗罪既遂数额的判断规则。
秒解口诀
盗窃故意看“概括认识”(可能偷到值钱的),不要求精确判断价值;诈骗数额看实际损失或整体意图,别拆行为人吹嘘的价。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具有一定根据的误判”偷换为“缺乏认识”。
题干说甲“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这仅是对财物具体价值的错误判断,但盗窃罪故意要求的是对“数额较大”这一规范性构成要件要素的“认识可能性”,而非精确认识。
甲作为一般人,应当认识到从他人住宅中取走财物可能达到“数额较大”,这足以认定故意。
D项陷阱更隐蔽:它混淆了诈骗罪的“犯罪数额”与“行为人所称的数额”。
诈骗数额应以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即支付的对价3万元与玉坠真实价值5000元的差额2.5万元)或行为人意图骗取的全部数额(5万元)来认定,而非简单将“声称的5万元”拆分为既遂3万元和未遂2万元。
这种拆分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丙只支付了3万元,诈骗行为已实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