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材料①:2012年2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协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2000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5000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债权到期。 材料③:同年6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3000万元未注入丙公司。同年8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材料④:同年10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根据材料②,如丁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甲公司将50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丙公司的免责债务承担行为,分析丁公司可主张债权的对象。
秒解口诀
口诀:债务免责转移,原债务人退;第三人(物保/保证)同意留,不同意免责;新债保证独立算,期间方式按法定;新债务人跑不了,主张债权有依据。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机制:在选项B设置“李某”陷阱,利用考生对“债务转移不影响物保”的模糊记忆,但本题抵押人是第三人李某,且其对债务转移不知情,法律特别保护不知情的物上保证人。
在选项C设置“甲公司”陷阱,利用“免责债务承担”概念本身——原债务人免责,但考生可能因“法定代表人张某提供保证”而联想甲公司仍有责任,或未能严格区分债务承担与保证。
选项A(张某)是正确答案却易被忽略,因为考生可能认为债务转移了,保证也随之消灭,殊不知保证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张某是为新债务(丙公司的债务)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