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3民诉不定项

执行标的异议中,案外人朱某的救济路径:为什么不能申请再审?

很多考生看到案外人异议就想到再审,却忽略了执行标的异议之诉才是法定救济途径,这正是命题人埋下的致命陷阱。

题目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暂缓执行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B. 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
C. 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D. 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展开,需明确异议的提出方式、审查期间的执行规则及异议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

秒解口诀

口诀:异议针对标的物(实体权属),驳回须走异议诉;异议针对原裁判(文书错误),才可申请再审路。

本案字画归谁属,与裁决对错无涉,故走前路(异议之诉)。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D选项设置了最隐蔽的陷阱:“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这利用了考生对“案外人权利救济”的模糊记忆。

正确逻辑是:案外人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234条但书部分)针对的是“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情形,即案外人对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本身有异议。

而本案中,仲裁裁决的内容是“支持返还货款”,朱某是对执行过程中法院欲处置的“字画”所有权有异议,这与仲裁裁决的正确性无关,故只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C对),不能申请再审(D错)。

B选项的陷阱在于,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原则上应停止对标的物的处分,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的明确规定。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