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转让必考条件:看清“已支付全部出让金+取得证书”才是合法转让的硬门槛
你以为转让只需政府同意?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的两个硬性条件缺一不可,这是转让合法性的根基。
题目
甲公司从政府处以出让方式获得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开发,楼盘建设过半投入约2亿元,甲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以为继,无奈将此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一并转给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后需重新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 政府可向甲公司收取不超过2亿元的土地闲置费
C. 乙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可经甲公司同意改变土地用途
D. 甲公司应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转让条件及相关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出让土地想转让,两样必须全在手——出让金要全付清,权属证书拿到手。
(对应《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一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命题人利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转让后受让人应履行原出让合同”的规定,反向设置“重新签订”的干扰项。
B项陷阱是“土地闲置费不超过2亿元”——题干“建设过半投入约2亿元”是迷惑信息,土地闲置费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应为出让金20%以下,与建设投入无关。
C项陷阱是“经甲公司同意改变用途”——将变更用途的审批权偷换成转让人同意,规避了政府的规划管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