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3民法多选

抵押登记未办成,房本交付≠抵押权设立!丙的房屋被查封后乙还能怎么办?

以为拿到房本就有保障?错!未登记抵押不成立,丙的房屋被查封直接堵死乙的优先受偿路。

题目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B. 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C. 因抵押权未设立,故乙对丙的房屋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D. 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丙以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未登记且房屋被查封的情形,需分析抵押权是否设立及乙可主张的违约责任。

秒解口诀

口诀: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权绝对不成立;房屋被查封,登记履行已不能;违约损害可索赔,无限担保是陷阱。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继续履行”与“法律上不能履行”的冲突。

命题人用“丙仅将房本交给乙”和“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制造了“丙有过错,乙可要求其履约”的假象,但“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才是致命一击,使办理抵押登记成为履行不能(《民法典》第580条)。

B项陷阱在于偷换“担保义务”的范围。

合同约定是“以自有房屋担保”,这是有限担保,但选项表述为“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将物的有限责任偷换为人的无限责任,诱使考生在“丙应负责”的情绪下扩大其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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