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7理论不定项

“入户协议”能否剥夺村民选举权?看穿村委会自治权与公民基本政治权利的边界

你以为签了协议就放弃权利?错!村民选举资格是法定权利,村委会的“入户协议”无权剥夺。

题目

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B. 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
C. 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
D. 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杨某与王某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资格展开,需结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判断二者是否有权参与选举。

秒解口诀

村民选举资格,只看户籍和政治权利两要件。

协议、决议、居住情况,统统不是否定事由。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未在甲村居住”这个事实干扰,但法律依据是户籍,而非实际居住。

B选项的陷阱是“入户协议”这个看似合法的合同形式,但协议内容违法(剥夺政治权利)自始无效。

C选项的陷阱在于“经……同意”这个程序性表述,它混淆了“资格确认”与“程序登记”,杨某的资格是法定的,无需村民会议“批准”,登记是村委会的义务而非裁量权。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