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司法适用≠宪法条文引用:裁判文书说理部分能否阐述宪法原则?
考生最容易混淆‘裁判依据’与‘说理依据’——宪法条文不能作为判决主文的直接法源,但可以作为说理部分的论证支撑。
题目
最高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裁判文书中不得出现宪法条文
B. 当事人不得援引宪法作为主张的依据
C. 宪法对裁判文书不具有约束力
D. 法院不得直接适用宪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宪法在民事裁判文书中的适用规则展开,考察宪法能否直接作为裁判依据及相关法律效果。
秒解口诀
记住‘裁判依据禁条文,说理部分可阐述;约束法院不约束当事人,宪法原则间接适用’——直接对应D选项核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不得作为裁判依据引用’偷换成‘不得出现宪法条文’,而规定明确允许在说理部分阐述宪法原则。
B选项陷阱在于扩大主体——规定约束的是法院裁判行为,却错误延伸至当事人主张行为。
C选项陷阱在于绝对化表述——‘不具有约束力’完全否定了宪法对司法活动的根本法约束,与规定中‘体现原则和精神’的表述直接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