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
B. 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
C. 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
D. 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特征及典型国家实践展开,考查两者的核心区别。
秒解口诀
判断关键就一句:不成文宪法的核心特征不是“没有文本”,而是“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抓住“柔性宪法”这个程序性本质。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将“主要渊源非制定法”偷换为“内容不见于制定法”,用绝对化否定英国宪法性法律的存在。
B选项用“必然”二字绝对化宪法典的名称形式,无视各国宪法名称多样性(如德国《基本法》)。
C选项用“不存在”绝对否定美国宪法惯例的作用,而美国宪法惯例(如总统不超过两届)正是成文宪法的重要补充。
这三个选项都使用了全称否定或绝对化表述来制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