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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缔结程序三大致命陷阱:全权证书、条约拘束力、条约公布机关,错一个就全盘皆输

你以为签了字就有拘束力?错!条约的国内生效和国际生效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程序。

题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及中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国务院总理与外交部长参加条约谈判,无需出具全权证书
B. 由于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拘束力
C. 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国国内法有冲突的,均优先适用国际条约
D. 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加入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公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中国缔结条约的关键程序规则展开,涉及全权证书要求、签署效力、条约与国内法冲突的适用及条约公布方式四个核心要点。

秒解口诀

口诀:总理外长无证书(A对),签署不等同批准(B错),条约优先非绝对(C错),常委批准常委公布(D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的陷阱是偷换‘签署’与‘生效’的概念。

《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条约的批准、核准、接受、加入等程序完成后才对中国生效产生拘束力,仅‘签署’不产生此效力。

C选项的陷阱是设置了一个‘均’字,这违反了《宪法》和《立法法》确立的法律冲突解决规则——只有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或国务院‘核准’的条约,且与国内法规定不一致时,才可能优先适用,并非所有冲突都无条件优先。

D选项看似细节,实则考查《缔结条约程序法》第15条对公布机关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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