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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陷阱:选举权领域“性别”到底是不是宪法禁止的差别理由?

你以为“性别歧视”在任何领域都绝对禁止?错!选举权领域恰恰是宪法明确允许的差别对待。

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关于平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我国宪法中存在一个关于平等权规定的完整规范系统
B. 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应该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C. 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
D. 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对其特殊情况可予以特殊保护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宪法中平等权的具体适用场景,涉及平等权的规范系统、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保护、选举权的差别条件及妇女平等权的特殊保护。

秒解口诀

选举权看《宪法》第34条:只有年龄和资格两要件,无“禁止差别理由”列举,故C选项“属于宪法所列举”直接错误。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C选项设置了核心陷阱:将“一般平等原则”与“具体权利领域的差别对待”混为一谈。

C选项说“在选举权领域,性别和年龄属于宪法所列举的禁止差别理由”,但《宪法》第34条明确规定选举权要求“年满十八周岁”,这本身就是基于年龄的差别对待,且是宪法明确允许的。

同时,我国法律对选举权没有基于性别的差别规定,但这不等于“性别”是宪法在该领域“禁止”的差别理由——宪法根本未在选举权条款中列举“禁止差别理由”。

A、B、D都是正确表述,分别对应平等权的规范体系、适用对象和合理差别,形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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