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刑法多选

警察借枪给妻弟炫耀,小偷盗枪交公安——非法出借枪支罪与立功的致命陷阱

你以为偷枪交公安就是立功?错!丙偷枪时根本不知道乙的枪是非法持有,这个认知空白直接否定了立功的成立。

题目

警察甲为讨好妻弟乙,将公务用枪私自送乙把玩,丙乘乙在人前炫耀枪支时,偷取枪支送交派出所,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私自出借枪支,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B. 乙非法持有枪支,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C. 丙构成盗窃枪支罪
D. 丙揭发乙持枪的犯罪事实,构成刑法上的立功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法中立功的主体范围。

秒解口诀

口诀:立功要揭发,先知犯罪事;丙偷枪时只知枪,不知乙是非法持,事后说明非揭发,D项直接排除它。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C项设下“构成盗窃枪支罪”的陷阱——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盗窃,但题干只写“偷取枪支”,未表明丙明知是枪支(可能以为是玩具枪),故不构成本罪。

D项陷阱更深:用“送交派出所+揭发”这一表面符合立功要件的行为,掩盖了“丙在偷枪时并不知晓乙的非法持有犯罪事实”这一核心缺陷。

立功的“揭发”必须针对自己知晓的他人犯罪事实,丙的揭发是对已发生事实的事后说明,而非主动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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