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脚。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经鉴定,崔某因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B. 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
C. 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
D. 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刑法单选表面在考刑法因果关系,本质是在用“概念混淆”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特异体质不中断因果,但无故意且无法预见具体结果,属意外事件。
先客观(有因果),再主观(无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将“致人死亡”这一客观结果直接嫁接于“故意伤害”的罪名上,忽略了故意伤害罪要求伤害行为本身具有致人轻伤以上的一般危险性,而本案“推肩踢臀”在通常情况下极难评价为伤害行为。
B项是双重否定句的迷惑,其潜台词是“甲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过失犯罪)”,诱导考生思考复杂归责,但恰恰忽略了“意外事件”这个最直接的客观评价。
D项是最大陷阱,它偷换了概念,将“对行为有危险性的预见”等同于“对崔某因心脏病死亡这一特异体质的预见”,后者是本案中甲根本不可能具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