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刑法单选

“先行行为”义务认定:为什么“教人游泳”要负责,而“邀人漂流”却不用?

你以为“邀请”就是义务来源,却忽略了“先行行为”必须制造了现实、紧迫的危险状态。

题目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 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 丁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因先行行为产生法定救助义务。

秒解口诀

口诀:先看行为是否“主动招来险”,再看危险是否“现实又紧迫”;“邀请”“旁观”不担责,“拉入”“推向”才可能构成义务源。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利用“唯一在场”制造紧迫感,但甲与武某仅是“偶然共泳”,甲的游泳行为本身未对武某的抽筋危险有任何因果力,无先行行为义务。

B项陷阱:用情感胁迫(“你不答应我就自杀”)模糊道德压力与法律义务的界限,乙的拒绝行为不具刑法上的违法性,不产生救助义务。

D项陷阱:将日常共同参与危险活动的“邀请”行为,偷换概念为“制造并支配了危险源”。

丁的邀请是共同参与的前提,但漂流活动本身的风险(如安全带问题)并非丁的先行行为所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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