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 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辨认笔录的证据资格,关键是区分“绝对排除”与“可补正/解释”的情形。
秒解口诀
口诀:'见对象、不个别,直接废;数量缺,看补正;没材料,可补充——本题考的就是第三句'没材料,可补充'(C选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属于严重污染辨认人记忆的违法行为,直接违反《刑诉解释》第90条禁止性规定,属于'绝对排除'情形;B选项设置'半截话陷阱',省略了'且不能补正'这一关键限定,让考生误判为单纯程序违法;D选项'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同样属于可能产生相互影响、无法保证辨认独立性的根本性缺陷,应直接排除。
只有C选项'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属于笔录记载不完整的技术瑕疵,可通过补充照片录像等方式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