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民法不定项

挖掘机连环买卖案:无权处分≠合同无效!90%考生被《合同法》第51条旧思维误导

你以为无权处分合同效力待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早已颠覆——处分权缺失不影响合同本身效力!

题目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关于乙公司与丙公司、丁公司签订挖掘机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B. 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C. 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D. 丁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察租赁物无权处分场景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无权处分卖合同,有效!

要无效,找别的理由(如欺诈、违法),单凭无权处分不行。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所有四个选项(ABCD)设置了同一陷阱机制:将“合同效力”与“履行不能/违约后果”混为一谈。

每个选项都允许合同一方“主张合同无效”,这诱导考生用“无权处分导致合同无效”的旧法思维解题。

具体而言,选项A“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和C“乙公司可以主张其与丁公司的买卖合同无效”,利用了出卖人(乙公司)自身无权处分却想反悔的心理;选项B“丙公司可以主张”和D“丁公司可以主张”,则利用了买受人(丙、丁公司)因无法取得所有权而可能想否定合同的心理。

但根据现行法,无论哪一方,均无权仅以“无权处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注册后查看完整内容

命题角度拆解、挖坑套路分析、秒解技巧、变形预测等深度内容需要注册后开通会员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