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关于小王将挖掘机卖给方某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小王尚未取得对挖掘机的占有,不得将其出卖给方某
B. 小王出卖挖掘机应当取得大王的同意
C. 大王对小王出卖挖掘机的行为可以追认
D. 小王是王某遗嘱的执行人,出卖挖掘机不需要大王的同意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王某死亡后,大王与小王共同继承挖掘机未分割(属共同共有),小王作为遗嘱执行人擅自出卖挖掘机,需判断该行为的效力及相关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遗产未分属共有,处分需得全家肯;执行人≠所有权,同意追认是正解。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混淆‘处分权’与‘占有’:它设定‘未占有不得出卖’的伪前提,但动产所有权转移(包括出卖)不以出卖人占有为要件,这是用生活经验偷换法律概念。
D项是核心陷阱:它用‘小王是遗嘱执行人’这一醒目身份作为掩护,诱导考生认为其处分行为具有当然正当性,从而忽略了对遗产共有性质和处分须经共有人同意的审查。
命题人用身份标签掩盖了权利实质的审查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