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将1台挖掘机出租给乙公司,为担保乙公司依约支付租金,丙公司担任保证人,丁公司以机器设备设置抵押。乙公司欠付10万元租金时,经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口头同意,将6万元租金债务转让给戊公司。之后,乙公司为现金周转将挖掘机分别以45万元和50万元的价格先后出卖给丙公司和丁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均已付款,但乙公司没有依约交付挖掘机。因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甲公司便将挖掘机以48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某,约定由乙公司直接将挖掘机交付给王某,王某首期付款20万元,尾款28万元待收到挖掘机后支付。此事,甲公司通知了乙公司。王某未及取得挖掘机便死亡。王某临终立遗嘱,其遗产由其子大王和小王继承,遗嘱还指定小王为遗嘱执行人。因大王一直在外地工作,同意王某遗产由小王保管,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在此期间,小王将挖掘机出卖给方某,没有征得大王的同意。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王某死亡之前,关于挖掘机所有权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公司
B. 丙公司
C. 丁公司
D. 王某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民法不定项表面在考指示交付,本质是在用“时点效力”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指示交付看合意:甲公司让乙公司交王某的约定生效时,挖掘机所有权已归王某,占有状态与付款进度均不改变此结论。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的陷阱是‘占有即所有’的朴素错觉,让考生误以为乙公司占有挖掘机,其出卖行为无效,故所有权仍归甲公司。
B、C选项的陷阱在于混淆了‘买卖合同有效’与‘物权变动完成’:丙、丁公司虽付款且买卖合同有效,但因乙公司无权处分(挖掘机已归王某)且未完成交付,他们从未取得所有权。
考生易被‘均已付款’这一事实干扰,误以为支付对价就能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