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相关的管辖权异议、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及协议管辖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级别强制不能协议(D错),但可异议其违反(A错);违反则移送(B对),法定可转移(C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对违反级别管辖的管辖权异议’等同于‘对级别管辖制度本身的异议’。
实际上,当事人异议的是法院是否违反了级别管辖规定,这正是管辖权异议制度的适用范围。
D项陷阱是利用仲裁与诉讼的混淆感,仲裁可协议选择仲裁机构,但诉讼中协议管辖只能在地域管辖范围内选择,且不能突破级别管辖的强制性。
C项看似‘变通’一词可能引起考生警惕,但《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的管辖权转移(上移审、下放审)确实是对级别管辖的个别调整,表述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