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A. 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 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 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 有权主张甲公司只能对其中5万元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丙)对债权人(甲)的抗辩权范围及代位权行使的限制。
秒解口诀
口诀:代位诉讼三抗辩——原债抗辩(A+B)、代位要件抗辩(C)、范围限制抗辩(D),一个都不能少。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设置了四个看似独立的选项,实则构建了完整的抗辩体系:A项陷阱在于让考生误以为‘乙对甲的抗辩’与丙无关;B项是基础认知,但单独选B就掉入陷阱;C项最隐蔽,考生常忽略‘代位权行使条件是否满足’本身就可成为抗辩事由;D项看似简单,但测试的是否理解代位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一具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