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执行中止:撤销仲裁裁决申请期间,执行申请受理后为何必须中止?
考生常以为撤销申请和执行申请可以并行,却忽略了《仲裁法》第64条“一方申请执行,一方申请撤销,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的硬性规定。
题目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申请撤销、另一方申请执行时法院的处理规则。
秒解口诀
口诀:仲裁裁决两方争,一撤一执同时呈,法院受理执行后,必须裁定中止等。
(核心:《仲裁法》第64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在于“不影响”三字,制造了程序可以并行的假象,但《仲裁法》第64条明确要求“应当中止”。
B项陷阱在于“不应当受理”,但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权利,法院应当受理。
C项陷阱在于“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这既混淆了程序,也违背了法院中立原则,且乙公司已选择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