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2民法单选

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交付≠所有权转移!丙善意取得为何不成立?

考生最容易掉进“交付即取得所有权”的直觉陷阱,忽略了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优先效力。

题目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所有权归属及后续处分效力展开,需结合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判断各选项正误。

秒解口诀

口诀:所有权保留,款清权才移;出卖人处分,本是有权人;善意取得前提是无权,此题根本用不上。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混淆“交付”与“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故意用“汽车已经交付给乙”引导考生忽略“付清全款后所有权才移转”的明确约定。

C选项是最大陷阱,它利用“不知情”“善意取得”这些考生熟悉的概念,诱导考生在未审查“处分权”这一前提要件的情况下直接套用制度。

D选项则反向设套,用“不能依指示交付取得”的绝对化表述,考验考生对指示交付作为交付方式之一的基本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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