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权三大陷阱:委托检查、书面质询、调查公开,你掉进哪个坑?
错选B项的考生,都误以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却忘了监督权必须“亲自”行使的宪法原则。
题目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关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当向本级人大报告,接受监督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C. 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
D. 依法设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法定规则,需结合《监督法》具体条款逐一分析选项。
秒解口诀
口诀:监督权不委托(B错),书面质询负责人签(C对),调查过程可不公开(D对),整体情况要报告(A对)。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项设置了‘委托’这个行政法思维的陷阱,诱导考生将行政委托逻辑套用到权力机关监督权上。
C项‘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的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看似程序细节,实为《监督法》第36条原文,考验考生对法条精准记忆。
D项‘可以不公布’是《监督法》第42条对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调查过程保密性的规定,与一般政务公开原则形成反差,考验对特殊规定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