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题拆解2013理论多选

自治权主体大排查:民族区域自治法院没自治权,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

以为民族乡是自治地方就选C,这是混淆了“民族乡”与“民族自治地方”的根本宪法地位。

题目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 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理论多选表面在考自治权的主体,本质是在用“主体资格”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口诀:自治权,看主体;特区高度自治没问题,民族自治机关仅政府人大,民族乡无权莫忘记,村委居委是基层自治体。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B选项的陷阱是“偷换主体”。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依法由自治机关(即人大和政府)行使,而“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职权是“审判权”,并非“自治权”。

B选项将“法院”与“自治权”强行挂钩,制造了主体错位的经典陷阱。

C选项的陷阱是“混淆性质”。

“民族乡”是县以下的行政区域,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只规定其可“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但法律从未赋予其“自治权”或“自治地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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