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潇湘”号在丁国毗连区通过时的权利和义务与在丁国领海的无害通过相同
B. 丁国可在“潇湘”号通过时对毗连区上空进行管制
C. 丁国可根据其毗连区领土主权对“潇湘”号等船舶规定分道航行
D. “潇湘”号应遵守丁国在海关、财政、移民和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这道三国不定项表面在考毗连区法律地位,本质是在用“权利边界”做判断轴,再用“主体错配”制造误选。
看懂这题,你会知道这个考点为什么能被反复变形来考。
秒解口诀
毗连区口诀:非领土,无主权,仅四管(海关、财政、移民、卫生),不涉航安与上空。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选项陷阱在于偷换概念:将‘经过丁国毗连区’等同于‘在丁国领海无害通过’。
命题人利用考生对‘通过’一词的模糊理解,诱使其忽略毗连区本身无独立航行制度,船舶在毗连区内的航行权利取决于该区域覆盖的是专属经济区还是公海。
B选项陷阱是扩大管辖权:将毗连区有限的‘管制权’偷偷升级为‘上空管制权’,而毗连区制度根本不涉及上空。
C选项陷阱是虚构权力:将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或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才可能拥有的‘分道航行’规定权,嫁接给毗连区,利用‘领土主权’一词进行误导,实则毗连区并非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