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经济制度修宪题:A选项“依法治国”为何是干扰项?第9、12条真的没改过吗?
考生最容易把“依法治国”这个政治原则当成经济制度修改内容,却忽略了它出现在宪法总纲而非经济条款中。
题目
我国宪法第6至18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C. 除第9、12、18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
D.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宪法修正案中关于经济制度的修改内容,需区分各条款所属范畴及经济制度条款的修改情况。
秒解口诀
口诀:经济制度看6-18,A选项跑偏第5条;第9、12真没改,第18条“鼓励”是04年添。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陷阱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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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用“依法治国”这一重大修宪内容吸引注意力,但故意忽略其属于总纲政治原则而非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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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用“除第9、12、18条外”制造记忆模糊——实际上第9条(自然资源)、第12条(公共财产)从未修改,第18条(外资)修改过,但考生易将第18条误记入“未修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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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和D都是正确表述,但D选项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的规定(1999年修正案将“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修改为当前表述)容易被考生忽略其修改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