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证据规则:规划局提交复印件为何要盖政府章?录像证据如何规范?
你以为复印件随便交就行?错!《行政诉讼法》第34条要求复印件必须加盖提供机关印章,这是形式合法性的硬性规定。
题目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 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 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应当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 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县政府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证据提交的形式要求及复议维持案件的裁判规则。
秒解口诀
复印件谁保管谁盖章,视听资料注明方法时间,复议维持双裁判,请求不成立驳回诉请。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命题人在A选项设的陷阱是‘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印章’——考生可能认为复印件应由县规划局自己盖章,但题中复印件是‘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提供机关(县政府)必须盖章确认。
B选项陷阱在于‘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时间’——考生可能认为录像内容真实即可,但《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2条明确要求视听资料应注明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