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改判必须同时处理原行政行为?这道题让90%考生栽在《行政诉讼法》第89条具体适用上
你以为二审发回重审是万能的?错!遗漏赔偿请求时,二审法院必须先调解,调解不成才发回,这才是最隐蔽的陷阱。
题目
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 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 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这题真正在考什么
本题围绕行政诉讼中原告退庭处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征收区分、二审裁判规则及遗漏赔偿请求的处理展开,综合考察行政诉讼程序与实体的结合应用。
秒解口诀
记死:行政诉讼二审改判必须同时判原行为(89条1款),遗漏赔偿先调解(89条3款),退庭按撤诉处理(58条),加收费不是处罚(环保法59条)。
命题人的陷阱拆解
A项陷阱:将‘加收超标准排污费’伪装成行政处罚,实则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环境保护法》第59条),与罚款性质不同;B项陷阱:用‘训诫’这个轻微制裁误导考生,实际上行政诉讼原告未经许可退庭应按撤诉处理(《行政诉讼法》第58条);D项陷阱:故意省略‘先调解’这一必经程序,让考生直接跳到‘发回重审’的结论,这是对《行政诉讼法》第89条第3款最精准的截取式设套。